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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捆绑扎绳超重 福建厦门3家水产摊贩被责令改正

2024-12-28 03:06:20      点击:367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陈玮 记者张文章)针对“螃蟹绑大草”“作弊秤”等可能存在的螃蟹回潮问题,1月30日,捆绑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计量监管检查,扎绳责令3家水产摊贩售卖螃蟹因过度捆绑被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并接受后续调查处理。超重产摊

1月30日上午,福建贩被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灌口市场监管所分3个执法检查小组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厦门检查发现,家水绝大多数水产摊经营者能够做到诚信经营,改正将捆扎绳重量控制在螃蟹自重5%的螃蟹合理范围内。个别商贩存在侥幸心里,捆绑将已泡水的扎绳责令捆绳连同螃蟹一同称量计费。执法人员对灌口市场3家水产摊位售卖的超重产摊螃蟹进行称重检查,发现上述3家摊位螃蟹捆绑扎绳泡水后的福建贩被重量达到螃蟹自重的8%,涉嫌违反了有关规定,厦门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责令现场改正和调查处理。家水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螃蟹捆绑绳进行检查。陈玮/摄

记者了解到,以往有些水产品经营者会给螃蟹绑上厚厚的草绳或是吸水橡胶绳,以增加重量。《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严禁生产、销售下列产品:(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足含量冒充明示含量,以旧充新,或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对此,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对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相关单位存在的螃蟹过度捆绑、水产品塑料袋占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不规范行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

整治行动中,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倡导商家使用塑料束缚带、棉绳或者轻薄包装线,要求捆扎绳重量控制在水产品自重5%的合理范围内,并严禁在捆扎绳中夹带泥、砂、金属粉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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